劝善书《玉历宝钞》第二章

中国民间劝善书《玉历宝钞》(繁体为《玉曆寳鈔》或《玉歷寳鈔》)历史悠久,据传为宋朝的淡痴道人从地府带出,1030年著作成书。

1068年,淡痴道人将该书传给弟子勿迷道人。1098年,《玉历宝钞》刻印发行。《玉歷寳鈔》逐渐得到广泛赞誉和传承,最流行的版本是清朝雍正时期的增广版。

尽管《玉历宝钞》流传甚广,影响深远,但书中内容背景是地狱果报情景,以致今天被认为是“迷信”,因而传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,成为如今各种问题和灾难频发的重要原因。

为了避免传播中因“敏感词汇”受到影响,高来益变通一下,将书中内容进行归纳、精简和重排,删改“迷信”内容,并根据时代发展补充些许内容(比如骗彩礼),变为更通俗的人间劝善条文。敬请允诺编改,不妥之处,恳望批评指正。

 

劝善书《玉历宝钞》第二章

第一条 恶行

人世间有以下罪恶的人,根据造成的伤害、产生的后果和影响程度进行惩罚,影响越严重,惩罚越严厉,福报消减越多,业障越重。

1.拐骗少年男女。

2.欺占他人财物。

3.伤害他人的耳目和手脚。

4.介绍疗效不明的医生和药物谋取不道德的利益。

5.阻扰青壮年婢女被赎回以恢复自由之身(买卖婢女制度已消灭)。

6.在两家缔结婚姻时,为了贪图对方的财富和地位,故意隐瞒自己的缺陷、已婚、已育、债务、年龄(现在结婚要查验身份证,年龄难以隐瞒)等,以诈骗婚姻。

7.婚姻介绍人明知一方染有恶疾、患有重病或是奸邪、偷盗等品德低劣之人,为了获取介绍费,不惜昧着良心隐瞒实情、含糊掩饰,以致误人幸福。

8.结婚后很快离婚、玩失踪、逃跑以骗取“彩礼”,结婚后想尽办法离婚以瓜分财产。

 

第二条 积福

有过以上罪恶之人,如有以下三种善行,同时悔改前非,则可将功抵过。未能相抵的罪过从宽处理,不予追究;相抵后的善行可积福。

1.传播《玉历宝钞》中的内容,予以解说,使他人知道并警惕;或将《玉历宝钞》印刷、赠送、流传。

2.遇见他人生病有难时,请医生为其治疗,或好药相赠,希望他早日康复。

3.遇到贫穷、苦难的人,炊煮粥饭供食,或赠送食物,或布施金钱,通过此举已救济过多人。

除此之外,还可通过三种善行积累福报:受惜众生、不妄杀动物生灵;训示、劝导儿童不要随意伤害昆虫;每年农历三月初一立誓、发愿戒杀、放生。

 

第三条 敬告

如果认为《玉历宝钞》是“迷信”内容,可忽略,可不传播,可不理睬,但不可有否认、抵制和诋毁《玉歷寳鈔》之言行。勿谓言之不预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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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高来益传播因果律

高来益拥抱营养疗法,自测和佛法略有缘分,愿有缘之人能接触和相信强大的因果科学。高来益重点通过整理因果案例传播佛法核心——因果经。当你践行因果法则,又懂得营养疗法,健康可得始终。即便身患绝症,依然有机会逆转。素材主要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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