劝善书《玉歷寳鈔》第六章

中国民间劝善书《玉历宝钞》历史悠久,据传为宋朝的淡痴道人从地府带出,1030年著作成书。

1068年,淡痴道人将该书传给弟子勿迷道人。1098年,《玉历宝钞》刻印发行。《玉歷寳鈔》逐渐得到广泛赞誉和传承,最流行的版本是清朝雍正时期的增广版。

尽管《玉历宝钞》流传甚广,影响深远,但书中内容背景是地狱果报情景,以致今天被认为是“迷信”,因而传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,成为如今各种问题和灾难频发的重要原因。

为了避免传播中因“敏感词汇”受到影响,高来益变通一下,将书中内容进行归纳、精简和重排,尽量删改“迷信”内容,并根据时代发展相应补充些许内容,变为更通俗的人间劝善条文。敬请允诺编改,不妥之处,恳望批评指正。

 

《玉历宝钞》第六章

第一条 罪行

1.怨天怨地;讨厌风,咒骂雷;喜欢晴,厌恶雨。

2.对着北方大小便、吐口水、哭泣。

3.偷窃神佛装塑法身时内藏的宝物和像身上的金银宝物。

4.家中供养神佛的法像,但不做好厨房和灶上的卫生,不戒食牛肉、狗肉、龟蛇,这是对神佛的大不敬。

5.不尊重神佛,随便乱呼乱叫神佛的名讳、圣号。

6.不珍惜、不爱护印刷出版的经书,烧毁、涂损劝善的书籍、文章和器物。

7.在寺庙、道观、宝塔前后,泼洒、堆积污秽的东西。

8.家中保存、收藏违背正理的、邪恶的书刊资料、图画物品、视频影像,包括黄色光碟、黄色物品等。

9.在衣服、器具上刺绣、雕刻、图绘神圣的图像,例如:太极图、日月、七星、和合二圣、王母、寿星、所有的上仙、三世诸佛、菩萨正神、卍字花样等,以及在身体上纹上以上图案。

10.在衣裙、身体上绣上龙凤图像。

11.浪费、糟蹋五谷粮食。

12.囤积米粮和生活必需品,期待高价出售以获取暴利。

 

第二条  自赎

世间的人犯过以上罪行的,如果能在农历三月初八茹素、持戒、清净身口意,发誓立愿今后不再触犯以上诸罪,并且每逢农历五月十四、五月十五、五月十六、十月初十不行男女房事,并劝诫别人行善,则可免受相应的苦刑。

 

第三条 敬告

如果认为《玉历宝钞》是“迷信”,或不相信,则可忽略,不可有否认、抵制和毁谤《玉歷寳鈔》之言行。勿谓言之不预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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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高来益传播因果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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